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 No.258(02) 12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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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R个人数据处理合法性基础的立法意图与体系架构
The Legislative Intent of the Basis of Legitimacy for GDPR Personal Data Process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ual Legal Structure

张建文

摘要(Abstract):

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具有双重性法律的特殊结构,由规模庞大的作为“法律序曲”或“前言”的“鉴于条款”和正文部分构成。然而,“鉴于条款”部分往往被研究者忽视或轻视,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结合“鉴于条款”与正文部分,对个人数据处理合法性基础进行解读,可以发现其具有复杂的体系性特点,由一般的个人数据处理合法性基础和进一步处理个人数据的合法性基础构成,而后者又分为无需考虑进一步处理目的与最初收集目的相兼容性的进一步处理合法性基础、必须考虑进一步处理目的与最初收集目的相兼容性的进一步处理合法性基础。进一步处理个人数据的合法性基础打开了控制者合理利用个人数据的通道,使得一般的个人数据处理合法性基础的严苛性与狭窄性得到缓和,以适应数据处理与合理利用的需求,更有效激励数据控制者。深入反思GDPR有关条款的立法意图,妥善处理个人信息处理合法性基础的体系化厘定及其制度性落实问题,对于实现个人数据权益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分配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KeyWords): 个人数据;进一步处理;合法性基础;法律序曲;法律双重性

Abstract:

Keywords:

基金项目(Foundation):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数字经济时代个人信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研究”(22BFX07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Author): 张建文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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